住房城鄉建設部標準定額司
關于印發全國一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大綱的通知
建標造函〔2025〕60號
各省、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、直轄市住房城鄉建設(管)委、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住房城鄉建設局,國務院有關部門工程造價管理機構,各有關單位:
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、交通運輸部、水利部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聯合印發的《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》和《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》(建人〔2018〕67號),我們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了《全國一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大綱》,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審定,現予印發,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。考試大綱可從住房城鄉建設部網站“政策發布”欄目下載。
2021年實施的《全國一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大綱》同時廢止。
住房城鄉建設部標準定額司
2025年4月15日